配偶与家庭团聚签证
820/801、309/100、300——决定结果的是证据质量,不是陈述长度。
到底在审什么
四个维度,每一个都要有证据
配偶签是按关系的四个法定维度来评估的。两个维度很强、另外两个很薄的材料,就是会被追问的材料:
- 经济方面(financial aspects)——资源是否共有、有无共同债务、 有无共同资产,以及钱在两人之间实际是怎么流动的。
- 家庭生活(nature of the household)——居住安排、家务分工, 以及能把两个人长期指向同一个地址的证据。
- 社会认知(social context)——这段关系是否对外呈现: 家人、朋友、雇主、政府部门和各类机构是否知道。
- 相互承诺(nature of the commitment)——关系的发展过程、双方的意愿、 彼此陪伴和支持的程度。
我们接手过来的案子,大多数照片一大堆,前两项几乎是空的。 解决办法很少是再多写点故事——而是把那些本来就存在、只是没人去收集的文件收齐。
我们先审证据,再动笔
每个配偶案子都从一份四维度证据审核开始,产出一张书面清单:
有什么、缺什么、缺的里面哪些现实中还补得到。然后才开始写陈述。
路径对比
| 类别 | 在哪申请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820 / 801 | 境内(人在澳洲) | 分两阶段:临居转永居。递交后通常可获过桥签。 申请人非法居留或持某些签证时会涉及 Schedule 3 问题。 |
| 309 / 100 | 境外 | 分两阶段。递交时以及临居签下签时,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外。 |
| 300 | 境外 | 未婚夫妻签证。须在签证有效期内结婚,之后在境内申请配偶签。 |
| 父母 / 子女 | 视类别而定 | 父母类排期长,且有 balance of family 测试; 子女签看的是抚养关系和监护权证据。 |
这些情况递交前必须先咨询
- 申请人已成为非法居留、持过桥签、或所持签证带 8503 条件—— 可能需要做 Schedule 3 论证或豁免申请。
- 此前有配偶签被拒,或担保人曾经担保过他人——担保次数限制会适用。
- 存在家庭暴力情形,或临居签下签后关系破裂——法律上有相应条款,但举证要求非常具体。
- 此前任何一次申请涉及不实信息——PIC 4020 必须正面处理,不能回避。
- 两人长期异地、或从未共同居住过——这不致命,但必须主动解释, 而不是留给案件官自己去推断。
配偶签常见问题
常见问题
没有固定数量。有意义的是覆盖面——四个维度各自都有独立证据支撑,而且证据要覆盖整段关系,而不是全部集中在递交前那一个月。一百张照片加上零份共同财务记录,比十几张照片加上联名账户、联名租约、共同保险、以及长期寄到同一地址且写着两人名字的信件,要弱得多。
不必须。事实伴侣(de facto)关系可以申请配偶签,一般要求递交前已同居满十二个月,但有例外情形,包括在允许登记的州或领地登记关系。登记在你的情况下有没有用值得提早确认——它可能是免掉一项要求,而不只是多一份材料。
看的是到那个时点关系是否仍然真实存续。所以中间这段时间证据要继续累积。我们在临居签下签时就会告诉客户要保留哪些东西,让第二阶段变成整理工作而不是临时抱佛脚。
境内申请人通常会获得带工作权限的过桥签,但这取决于你递交时的身份状态,以及你当前所持签证的条件。这件事应当针对你的具体情况确认,不能想当然。
法律上有针对担保人去世、家庭暴力、以及对子女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等情形的条款。这些条款都很具体、也很讲证据。请尽快取得建议——撤回申请或什么都不做,可能会关掉本来还开着的门。
递交之前,先让人把证据看一遍。
我们会按四个维度审核你手上的材料,在还来得及补的时候告诉你缺什么。